全国人大主席团会议推选张德江等6人为主席团常务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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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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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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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主席团会议推选张德江等6人为主席团常务主席

      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 全国人大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张德江在4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被推选为主席团常务主席。同时被推选为主席团常务主席的还有刘云山、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

  由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产生的大会主席团,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178人,出席173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会议首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的主持下,推选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

  主席团常务主席的职责是: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可以对属于主席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向主席团提出建议,并可以对会议日程安排作必要的调整;可以召开代表团团长会议,就议案和有关报告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可以就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会议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应当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推选确定后,吴邦国请各位主席团常务主席到主席台主持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走上主席台,吴邦国与他们一一亲切握手致意。之后,吴邦国在主席团常务主席张德江的陪同下步出常委会会议厅。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

  随后,主席团会议在张德江的主持下,表决通过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日程,本次大会会期12天半。

  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主席团成员若干人分别担任每次大会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会议经过表决,推选了大会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王万宾、赵胜轩、沈跃跃、焦焕成、傅莹为大会副秘书长,傅莹兼任大会发言人。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议案的办法;决定将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交各代表团审议。

  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大会期间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为此需在3月5日上午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产生。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二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交各代表团酝酿。

  会议还决定,3月11日12时为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大会期间,大会秘书处对代表团和代表提出的议案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告主席团作出决定。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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